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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诚创优】女子协议离职后发现已怀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法院这么说

发布时间:2021-04-23       返回列表

各位做HR的小伙伴们,想必对于三期女员工的问题,是特别敏感和难操作的。不管是这类员工的入职、休假、补贴,还是这类员工的离职、诉求、赔偿金等,真是一件十分难处理的事情。


女员工在和公司协议离职后,忽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要求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作为HR怎样处理呢?


我们一起来看一个案例!


事件回放


2017年1月4日,女员工张某入职某公司处,担任培训经理,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税前月工资15,000元。


在该公司工作几个月后,9月26日,张某与公司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自2017年9月30日解除。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办理完离职交接手续……


3)甲方在乙方办理完以上离职交接手续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工资至2017年9月30日及补偿金额15,000元。


除此之外,经乙方确认甲方对其不存在任何薪资福利、债务、赔偿或补偿义务,且乙方不再通过任何仲裁和诉讼的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10月16日,张某去医院检查得知已怀孕一月有余,遂向公司提出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公司拒绝。


随后,张某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作为成年人,应对其签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这一解除劳动关系重大事项的法律后果有所预见,且该协议内容于法不悖,公司也已按照协议书向张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15,000元,故该协议书应为合法有效。所以张某这次的协议离职后发现已怀孕,想要公司恢复劳动关系一案,法院直接回了四个字: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女员工在与公司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后发现怀孕,要求与公司恢复劳动关系的情况并不少见,在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司法实践中相关判例总结如下:


0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02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者可要求劳动合同延续至“三期”情形期满之日


03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现怀孕,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一般不予支持


04如果劳动者主动辞职后发现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内怀孕而要求恢复劳动关系的,一般不予支持

各位HR小伙伴们,今后在处理这类事件的时候,有几个关键点,需要HR们注意:


第一、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定要和当事人深入沟通,并按照要求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


第二、涉及补偿、债务、薪资等问题,一定要和当事人约定好,并及时清算,规避以后可能出现的风险。


第三、对于员工提出的这类请求,如果是员工自己的问题,HR们一定要维护公司的利益。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证据,合法合规的解决员工的诉求。


考虑到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女职工的倾斜保护,建议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尤其是“三期”女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务必要慎重,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